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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伴我成长安全教育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08:48:02浏览次数:3623

 

 

 

新乡市公安局

文 件

新乡市教育局

 

新公文〔201858

                                                       

 

关于开展“消防伴我成长”安全教育行动的

   

 

各县(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各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市直一幼、市直二幼、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为大力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学校消防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养和自防自护能力,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伴我成长”安全教育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和素质教育,7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教育“三有”(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100%的大专院校、有军训安排的高中在军训中对新生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师生学习消防知识,不断增强消防安全素质。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今年326日是全国第23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地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布置一次家庭消防安全作业、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培养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各地要提前谋划、统一行动,确保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将组织系列主题活动,并邀请市级主流媒体对当天大型宣传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二)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和消防绘画作文征集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示范课和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征集评选活动(详见附件)。通过层层征集遴选,推荐上报本地的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和录像,市教育局、消防支队将联合评出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省评选活动415日前,各公安消防大队遴选并上报绘画作品(至少3幅)、作文(至少1篇)电子版,同时将3幅绘画作品的原稿送至市消防支队宣教中心。

(三)开展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各地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组织参观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夏令营、消防宣传实践或“下乡”活动,丰富师生暑期实践和生活。

(四)举办“开学第一课消防进课堂”和进军训活动。秋季新学期开学,各地要组织指导各类大专院校、有军训的高中,开展以消防大讲堂、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体验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教育,推进落实“消防进军训”工作;其他学校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消防进课堂”活动,确保学校消防教育普及率和学生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100%。期间,各地要免费发放一批消防学习宣传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摇篮,是传播平安文化的主阵地。各地要以对学生、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消防伴我成长”安全教育行动,成立专门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联合推进。各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将学校消防教育纳入教学体系和日常考评,教育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安机关定点联系当地学校,定期到联系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各地要督促和指导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抓好落实。

(三)建设阵地,营造氛围。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站、板报、橱窗、学习园地建立消防宣传阵地,定期广播或刊载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警示案例。通过微信、短信并结合时节发送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家长和学生定期完成“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安全作业。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消防体验室等教育教学场所,不断提升消防教育水平。

 

附件:1.新乡市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方案

2.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的通知

3.第二届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上报作品统计表

 

 

 

 

新乡市公安局         新乡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1

 

 

 

 

 


附件1

 

新乡市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进一步推动消防知识进学校工作,激励和引导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火灾预防、报警、疏散、逃生技能,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活动组织

即日起至61,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4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征集活动。

(二)42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从中学类、小学类、幼儿园类中选报1套(含课件及录像),一式两份,送至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宣教中心(地址:新乡市鸿源街58号,邮编:453000)。

(三)515日前,市教育局、公安消防支队推荐优秀消防安全示范课参加全省评选活动。

(四)531日前,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共同评选出中学类、小学类、幼儿园类“消防安全示范课”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五)61日起,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和授课录像将在学生安全教育平台、腾讯大豫网、河南消防网网站上线,供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选用。

三、征集要求

(一)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

1.授课时间25分钟;

2.内容贴近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3.消防知识点准确,切入角度好;

4.多媒体课件表现形式丰富、辅助作用强。

(二)消防安全示范课授课教师

1.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心理,开展针对性授课;

2.准确讲授消防知识,选取角度好;

3.灵活运用授课技巧,善于营造寓教于乐的课堂氛围;

4.授课声情并茂,感染力强。

四、征集方式

采取各地层层征集、推荐上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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