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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政治生活高考考点复习

发布时间:2011-01-20 01:52:49浏览次数:5637

2010政治生活高考考点复习

考点一、公民的政治生活
一、我国的国家性质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对占全国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中国公民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不仅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法律、制度和物质的保障,而且表现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日益得到充分的实现。
4、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经被写入我国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5、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①生存权、发展权是根本和重要的人权。
②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
③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④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
二、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包括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B.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表现。
C.监督权。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公民的政治义务指公民对国家、社会承担的责任。体现:A.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B.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它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C.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D.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②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③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其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应重点把握。
A.在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B.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C.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2)主要内容略。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三、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
1、我国的选举制度及选举方式
我国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制度”。
采取什么样的选举方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我国的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我国的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目前我国的选举方式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①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②通过专家咨询制度;③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④通过社会听证制度。
3、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其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再次,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最后,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4、我国的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及其意义
(1)村民自治制度
①村民委员会是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②村委会的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③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和管理。④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等形式,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行为,用民主办法管理村里事务的有效途径。⑤对村委会的监督: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
(2)城市居民自治制度
①居委会性质: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居委会作用: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管理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居民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③居委会的选举:居民委员会干部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
④居委会如何决策: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⑤对居委会的监督:居委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和质询。
(3)理解发展基层民主的意义
①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②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③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5、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1)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监督权(如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等)。
(2)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行使监督权(如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
(3)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行使监督权(如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上公开发表意见)。
(4)通过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行使监督权(这是近年来出现的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6、公民要负责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公民要依法行使监督权。要遵守法律,依照规程和程序办事。不能用非法方式如闹事、大字报等形式。
依法行使监督权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反映情况。
考点二、我国的政府
一、我国政府的职能和责任
1、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1)我国政府的性质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担负四个方面的主要职能:
职能 
内容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①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
③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④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①经济调节:(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②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③社会管理:(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
④公共服务:(指为经济活动服务,维护社会秩序)。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①政府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引导人民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②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努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建设。
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
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④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⑤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⑤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等等。
2、我国政府的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时刻都会感受到政府的作用①人们的社会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②人们又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因此,支持政府的工作,寻求政府的帮助,监督政府的行为,这是我们公民意识和政治素养的体现。
3、我国政府的宗旨和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1)我国政府的宗旨:为人民服务。
(2)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
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思想,为人民谋利益。政府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必须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不能损害人民利益,违法失职行为要受到追究。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我们的政府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二、政府权力的行使与监督
1、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
依法行政的含义: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法律规定。
(1)依法行政意义:
体现了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A.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B.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C.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D.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2)依法行政的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政府权力的行使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政府必须审慎行使权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能够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爱惜民力。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3、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
政府只有接受监督,才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才能更好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做出正确决策;
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才能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才能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4、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政府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三、政府的权威
1、政府的权威及其体现

2、我国政府权威的来源和树立
考点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它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及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它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A.立法权。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B.决定权。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C.任免权。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D.监督权。监督权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注:监督权中的“一府两院”是指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代表的产生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其中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4、人民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权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大代表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接受原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监督。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
6、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1)我国的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国家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管理机关等。国家的行政机关,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府;国家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二、我国的政党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不是自封的,是中国人民经历长期的实践郑重作出的历史性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
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性质: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
3、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①科学执政:就是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②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③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4、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1)基本内容包括:考资源网
①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附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②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③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④我国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一样,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都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⑤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组织形式,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围绕着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政党制度,它是由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国家性质决定的,适合我国的国情,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中华民族是定居在中国土地上所有民族的总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其中55个是少数民族。
(2)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陆续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歧视的阶级根源,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但历史遗留的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依然存在。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三项基本原则。
①民族平等原则。民族平等的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国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民族平等的表现:少数民族人士参加各级人大、各级政协;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等。
②民族团结原则。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性:各民族共同繁荣是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
④处理民族关系的三项原则之间的关系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三项原则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又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1)1949年9月,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2)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民族自治写入宪法。
(3)1984年10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基本法,标志民族自治进入了法制化建设的新阶段。
(4)200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修改的民族自治法,正式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地位,扩大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民族区域的法制化进程,有力地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
4、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前提:领土完整、国家统一;核心:自治权;自治机关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客观必然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具体表现在: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第二,“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第三,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互相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5、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第一,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第二,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第三,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第四,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蓬勃发展。
四、我国的宗教政策
我国的宗教政策: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
考点四、当代国际社会
一、国际社会的成员
1、主权国家
(1)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构成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对内至高无上性和对外独立性是它的基本特征。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的最基本成员。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2)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具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同时,应履行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等义务。
2、国际组织
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一些国家、地区或民间团体,出于各种特定目的,通过签订条约或协议的方式,建立了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这就是国际组织。类型:依据不同的标准,国际组织可分为不同类型。其中有政府间的和非政府间的,有世界性的和区域性的。许多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国际政治、经济关系;调节国际争端,缓解国家间的矛盾,维护世界和平;等等。
3、联合国
联合国是世界性、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宗旨简单地说,是指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联合国也有其局限性。
二、处理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1、国际关系及其决定因素
(1)国际关系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2)国际关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有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军事关系等。国际关系的形式
也是多样的,竞争、合作和冲突是其基本形式。
(3)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
国家之间之所以出现分离聚合、亲疏冷热的复杂关系,是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缘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主要是由国家利益决定的。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的对立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
2、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正当的、正义的。我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尊重其他国家合理的国家利益,并维护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2)我国国家利益的内容
我国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利益,如国家的统一、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政治利益,如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巩固;经济利益,如我国资源利用的效益、经济活动的利益和国家物质基础的增强等。
三、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
1、时代的主题
(1)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
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
(2)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存在,局部冲突和热点问题此起彼伏,国际各种形式的恐怖活动危害着人们的安宁生活,贫困、毒品等问题更加突出。世界人民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2、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
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是当今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
3、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
第一,政治上互相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
第二,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第三,文化上各国互相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
第四,安全上相互信任、加强合作,坚持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
第五,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四、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1、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宗旨和立场
(1)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了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2)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内容:
第一,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
第二,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第三,基本立场: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基本立场。
2、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四,我国对外关系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3、我国的外交成就及其原因
4、我国的和平发展道路
(1)内涵:中国的和平发展是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发展维护世界和平。
(2)为什么:这是中国政府和人民根据时代发展潮流和自身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抉择。具体来说,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的;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积极因素和坚定力量;是由我国的外交政策决定的;是联合国宪章精神和宗旨的体现;是当今时代两大主题的要求和体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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