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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一中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18 02:53:08浏览次数:8958

 

 

 

校字【201309

 

新乡市一中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师德素质,落实《新乡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结合我校现有评价、考核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一、       考核机构

新乡市一中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及全体校级领导

  员: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团委书记、教代会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代表若干名

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考核办法,研究部署考核工作;

2. 审核各年级和行政组考核结果,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3. 对加减分进行核实和认定。

二、 考核对象及办法

1.    中层以上领导考核办法

1)依据《新乡市一中中层以上领导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撰写自查报告,考核小组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

2)民主评议(结合《新乡市一中中层领导考核方案》)

教代会代表评议:全体教代会代表对中层以上领导进行民主评议(权重占50%)。

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权重占30%

ƒ中层以上领导互评(权重占20%

2.教师考核办法

成立年级考核小组,负责本年级教师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长:本年级联系校长

副组长:本年级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

  员:党支部成员、团支部成员、教代会代表、工会组长、教研组长、在本年级任教的中层领导

1)依据《新乡市中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撰写自查报告,考核小组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

2)民主评议

①学生评议:结合评教,由所教班级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权重占40%

②考核小组评议(权重占30%

③教师互评:本年级教师相互评议(权重占20%

④家长代表评议:由学生处(年级组)组织各班家长委员会(不得少于3人)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权重占10%

3.行政人员考核办法

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行政人员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长:行政组联系校长

副组长:行政处室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

  员:党支部成员、团支部成员、教代会代表、工会组长

1)依据《新乡市一中行政人员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撰写自查报告,考核小组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

2)民主评议(结合《新乡市一中职员绩效考核、评先实施方案》)

①服务对象评议:由班主任、高级教师、教研组长、教师中的工会代表进行评议。(权重占40%

②考核小组评议(权重占30%

③职员互评(权重占20%

④中层以上领导评议(权重占10%

三、考核加减分

1.    考核加减分

和师德相关,有重大影响的事件,需要加减分的,由考核领导小组核实认定,加减单项最高分不超过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    一票否决

四、 考核等次

优秀(考核对象的10%);合格;不合格。

五、 考核结果的运用

1. 师德标兵、道德模范的评选必须从师德考核优秀中产生。

2. 对考核不合格者,学校还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说明:

1.民主评议投票,分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次,凡选C 档者需陈述理由,由考核领导小组核实认定,否则无效。

2. A档每票记3分,B档每票记1分,C档记0分。

3.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本办法201373日八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新乡市第一中学

                        201375

新乡市一中中层以上领导师德师风

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名:                                               

项目

分值

具 体 内 容 及 评 分 标 准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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