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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
课题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办函〔2019〕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暨基础教育课程要求,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主持人须参与过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须提交证明材料)。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的研究。
2.课题研究内容:可参考《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参考指南)》(见附件7),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实际,将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3.课题研究周期:1-3年。
4.课题申报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方式。以各县(市、区)教研室、局属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5.申请立项者要认真填写《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未经立项的课题,不得参加课题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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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单位统一汇总立项名单,打印表格(格式如下)。
序号 |
学科分类 |
课题名称 |
主持人 |
所在单位 |
主要成员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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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申报立项的数量(见附件1)。
二、开题和中期
1.凡申报通过的立项课题,需填写开题报告(见附件3)、中期报告(见附件4),填写内容按表格要求。
2.批准立项的课题须在两个月内组织开题,深入论证,完善研究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于10底前完成开题报告;课题组须按开题报告的计划推进研究,于第二年1月底前完成中期报告。凡两年结题的课题须在研究一年后提交中期报告。
3.开题报告(纸质1份)、中期报告(纸质1份)以县(市)区教研室、局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汇总(纸质1份)上报市基础教研室课题办517室,不受理个人报送。
4.报送时间:(1)开题报告:各县(市)区于11月4日报送;局属学校、师大附中、市区民办学校于11月5日报送;(2)中期报告:各县(市)区于2020年2月17日报送;局属学校、师大附中,市区民办学校于2月18日报送。
三、课题结项评审
1.课题实验完成,须认真填写《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见附件5),并由单位领导审定签字加盖公章,将参评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鉴定书、过程性材料、相关成果材料(论文、实验报告、案例等)一并报送市基础教研室课题办(以上材料提供完整一套)。
2.课题评审材料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正文字体统一用小四号仿宋字,内容完整;立项书与鉴定书材料中,课题组成员应完全一致且排序也一致(按其在课题研究中发挥的作用排序)。
3.2019年结项的课题一律用本通知附后表格,不得使用过期表格。
四、课题立项申报、结项评审上报时间
1.课题立项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各县(市)区于6月25日报送;局属学校、幼儿园、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于6月26日报送。
2.结题评审上报材料报送时间:各县(市)区于6月25日报送;局属学校、幼儿园、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于6月26日报送。
为保障课题评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过期不报者自动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办法
1.各学科评委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3-5名组成学科课题评审小组。评委要遵守评审纪律,违反者,取消评委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评审小组应依据课题立项申报条件和课题结项申报要求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结项要求、研究课题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下、与批准的课题严重不符的,不予立项和结题。
联系人:蒋国琴、孟春红 联系电话:2028954
附件:1.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课题立项申报名额分配表
2.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4.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
5.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
6.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表
7.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参考指南)
新乡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6日
我校材料上报时间为6月17-18日,交至三校区科研处。
科研处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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