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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系统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20 02:18:15浏览次数:4412

 新乡市教育系统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

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新综治电〔201813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从4月份起至11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作为维护校园稳定和广大师生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解决哪里”的原则,切实解决教育系统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着力消除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力争通过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效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重点

教育系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的重点:细化校园周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认定条件及程序,对治安乱点、涉黑窝点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坚持持续排查、重点挂牌、集中治理,深入开展群防群治暨平安建设红袖标巡逻活动,以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宗教场所、中小旅馆、商场集市、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加强常态化暗访督查,加大挂牌整治和跟踪督办力度,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类治安隐患,提升师生对平安建设的参与率和知晓率,提升公众安全感。

三、时间安排

教育系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从20183月到11月底,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或调整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指导思想,确定整治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员参与的原则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以开展群防群治暨平安建设红袖标巡逻活动为主,结合全市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5月)。教育系统各单位要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治安乱点、涉黑窝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全方位摸排。通过听取群众意见、明查暗访、设置举报电话等有效措施,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摸底的力度。针对摸排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610月底)。教育系统各单位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按照排查整治方案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活动,稳步推进各种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底)。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在综治办的指导下,对此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教育系统要从现在起,按照综治办的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工作组,深入到可能隐藏治安隐患的每一个地区、每一重点部位,对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每一个环节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做到“四个必排”:即刑事、治安发案率高于全市、县(市、区)的必排;城乡结合部或辖区内有城中村的必排;治安乱点、涉黑窝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必排;单位内部本系统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安全隐患区域必排。对于排查掌握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做好登记造册,按照滚动挂牌、滚动整治的要求,做到一个乱点,一套整治方案,一个责任目标,一个整治班子,一抓到底,确保实效。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教育系统各单位要配合有关单位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配合各级综治部门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宣传开展教育系统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战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强决心,宣传平安创建、群防群治工作,倡导见义勇为,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打一场全社会围剿犯罪分子、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人民战争,营造排查整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校园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要把握排查整治工作的总要求,抓住排查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多策并举,综合施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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