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为:

组织机构

魅力一中 辉煌卓著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安全办/不参加妨害公共安全的活动
安全办

不参加妨害公共安全的活动

发布时间:2017-10-31 09:41:49浏览次数:3559

 不参加妨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教学内容】

认识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感和国家意识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树立自觉抵制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活动的观念,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国家意识,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教学课时】一课时

【教学重点】

认识哪些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

【教学难点】

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国家意识

【教学过程】

、导入

问题导入: 你听说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骚乱事件吗?你知道什么是公共秩序吗?

链接视频案例:新疆乌鲁木齐市“5·22”暴力恐怖案

师:通过观看视频,你认为他们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除了新疆暴力犯罪活动类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外,还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教学点过程

知识技能:

1.公共秩序

2.公共安全

3.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及其处罚

4.案例分析

安全防范:

1.妨碍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消极影响

2.作为中学生,我们如何维护公共安全?

课堂习题检测

课堂总结:我们做为中学生,应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法律,不能扰乱公共秩序,不能做这种损人害已的事,同时还要勇于同这些行为做斗争。

河南省新乡市第一中学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06007185号-1 网站首页站内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