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安〔2017〕78号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新乡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暨隐患
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现将《新乡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学校)要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全面细致地查找本单位各类安全隐患,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送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专项治理情况的督查,市教育局也将成立督导组对此次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新乡市教育局
2017年5月4日
新乡市教育系统
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近期,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安全事故,暴露了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依然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突出表现为一些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安全事故频发多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全市校园安全持续稳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17〕17号),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校园安全开展检查,全面摸清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持续强化安全意识,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问题整改,不断健全安全制度,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全力提高学校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的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此次活动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本辖区政府与市教育局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市教育局各科室及直属机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各自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3.按照国家关于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4.按照“不留空档、不留盲区、有患必改”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四、检查重点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建立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组织建立、制度完善、职责明晰和责任落实等情况。
(二)校园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校内建筑设施安全。包括各类建筑结构、基础和附属建筑等基础设施安全情况。
2.校内建筑施工安全。包括建筑工地安全控制范围和措施、人员安全防护、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规范落实、防火、防坠落、防塌方、用气用电安全等情况。
3.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设备设置、配备、状态和运行管理,消防日常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应急演练,应急疏散通道和疏散标识等情况。
4.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学校和幼儿园是否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交通与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使用的校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使用载货车、三轮车、改装车和非法营运车等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的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等行为。
5.用电安全。学校、幼儿园电力设施是否符合电力安全标准,用电线路是否设置科学、接续规范、防护完善,电线是否超负载使用,开关插座使用是否科学,电线有无老化,各类电器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开展用电安全教育等。
6.防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和防重大地质灾害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校园周边有无地质灾害情况及预防措施,是否开展应急演练等。
7.夏季防溺水。是否全面开展了防溺水教育,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是否强化了教育部“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是否组织了对辖区内的河流、水库、池(坑)塘进行了全面排查。是否有对重点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建立了家校安全联系和共同教育机制。
8.教学、宿舍、食堂、办公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集体活动安全监管情况。主要包括教学与实验安全、师生集体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师生实习操作安全、食堂(含校内超市)用气用电安全、饮食卫生和住宿安全、防煤气中毒、防拥挤踩踏、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安全教育课落实、应急预案与演练等情况。
9.门卫安全及管理情况。保安与门卫值班执勤与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出入管理,执勤器械配备与使用,门卫室管理等情况。
10.配电室、视频监控室(含电教中心)、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点等安全管理和制度落实情况。
大检查要突出抓住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五、阶段安排与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各单位按照上级部署安排,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发动,全面部署开展学校安全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全面自查阶段(5月)。自查要做到全方位覆盖。必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各级、各单位要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隐患治理台账管理,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突出对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各种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排查边整改,把排查与整治紧密结合,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对本次大检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专门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在认真组织自查的同时,要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机构组成督查组,对责任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管控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并与6月25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学安科。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大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10日18时前上报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9月15日18时前上报学校安全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市属各学校,师大附中,民办学校每月10日18时前上报活动进展情况(重点是开展的主要工作、排查出的主要问题及主要成就),9月15日18时前上报活动总结。
市教育局联系人:刘卫东 电话:13837388739
附件: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2.督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排查一般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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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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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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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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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整改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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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督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