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安〔2016〕253号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新乡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
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中学:
现将《新乡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3日
新乡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刻汲取江西宜春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等近期几起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按照11月2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16〕1002号)的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修国
副组长:冯建
成员:张祥海、张锐、张连菊、何剑、户晓、刘月贤、麻建伟、余道平、靳月华、甄家涛、范振叶、毋静中、孙小丽、张纪红、吕爱民、王俊芳、夏伟、韩发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韩发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
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元月10日为学校自查阶段。
(二)隐患整改阶段:2017年元月11日至2017年2月28日为隐患整改阶段。
(三)县(市)、区检查督查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1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四)市教育局督查阶段:2017年3月11日至31日由市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局属学校及县(市)、区学校进行督查。
四、排查内容
各学校要在前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的基础,全面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传染病防控及教学、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以宿舍、餐厅、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等为重点内容,再次进行全面排查。要特别对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期间遗留的火灾隐患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明确督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时限,持续跟踪遗留隐患整改,确保明年3月底前整改销案,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二)排查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检查校车使用制度管理、校车日常检修管理、校车交通违法监管、校车动态管理、校车消防设施配备管理、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及非法运营车辆运送学生等违规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三)排查消除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安全隐患。对学校超市(商店)、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等全面排查,强化日常监管,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四)排查消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着重检查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及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五)排查消除校园治安安全隐患。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六)排查消除教学活动安全隐患。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假期活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严防踩踏、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七)排查消除校园建筑安全隐患。以校舍、食堂、浴室、锅炉房、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为检查重点。根据前期危旧房屋清查整治台账,全面开展修缮和维修加固工作,严禁使用D级危房。
(八)排查消除学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锅炉、电梯和压力容器为重点,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
(九)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非法运营校车、农用车、拼装车等不安全车辆。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
五、切实加强对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人员、联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要将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和大检查领导小组成立文件于12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智慧校园管理平台。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对本辖区本部门领域的检查督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着重检查各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学校危旧房屋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坚决克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倾向。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应急管理,畅通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本地、本学校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等工作信息。大检查工作期间,实现月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要报送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大检查工作统计表》,并于3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将纳入平安校园和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治理工作等考核内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