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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11:09:17浏览次数:8508

关于召开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

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市直有关单位,驻新高校,市属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
根据市委安排,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工作,决定召开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动员部署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3时,主会场设在市行政办公大楼四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
二、出席会议领导及参会人员
(一)出席会议市领导
        郅晓峰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杨俊杰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二)参会人员
        1、主会场:(1)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常务副职;(2)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妇联、市水利局、市文广和外事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乡黄河河务局、市城管局、市河渠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3)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市、区)长、教育局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分管副书记;(4)经开区、高新区分管教育副主任、社会治理委员会主任、社会事务局局长、公安分局局长、社会治理委员会分管副主任。(5)驻新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市属学校校长(市教育局负责通知)。
  1. 分会场: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市、区)长、教育局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平原示范区分管教育副主任、社会治理委员会主任、社会事务局局长、公安分局局长、社会治理委员会分管副主任。三、有关要求
    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请各单位于4月15日上午10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市平安办。
    联系人:张建业    15637377660
    邮  箱:15637377660@163.com
     
    新乡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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