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10:52:17浏览次数:5405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办函〔2019〕1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师大附中,市直一幼、市直二幼,盲聋哑学校,市区各民办学校:
2月28日,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总结交流近年来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经验,部署2019年全国学校安全工作。3月6日,河南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稳定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召开。郑邦山厅长在会议上指出:郑州、平顶山连续发生2起伤害学生事件,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反映出一些学校的安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省里要求今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要务必做到“五个百分之百”,这是一项硬任务,即: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和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的校园数要达到100%;符合安装条件的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要达到100%;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校园数要达到100%;在学生正课时间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的校园要达到100%;在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数要达到100%。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教育局决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到6 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安全工作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二、范围和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全覆盖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在六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人防物防技防
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保卫人员和必要的防卫性器械、通讯设备的配备情况;门卫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情况;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情况;学校周边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学校门口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设置建设情况,乡镇农村校园围墙等物防设施建设情况,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二)消防安全
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情况;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配备及检测维修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
(三)校车及交通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校车许可、安全监管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
(四)教学教育设施和教学活动
校舍、围墙、体育等教学教育设施定期排查情况,是否使用 D 级危房。实习、实践活动、假期活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
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实验室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规范安全管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六)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情况;城市学校重点时段落实护学岗情况;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学校(单位)自查自改、部门监管、安全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分 3 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文件下发之日起至3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1.各县(市、区)、各学校分别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
2.各县(市)、区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学校名单,畅通师生举报渠道。
3.各县(市、区)、各学校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 列出清单。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3月21日至6月20 日)
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学校开展自查,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学校(单位)实际的安全工作“三项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2.各县(市、区)、各学校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市教育局组织暗访组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组织督促检查和暗查暗访,全面推动隐患排查活动工作落实。
4.各学校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各县(市)、区要对安全工作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工作总结阶段(6月21日至 6月30 日)
主要工作任务: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隐患排查活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在全市上下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 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责任
要把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贯穿攻坚行动全过程。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管理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本地教育领域所有学校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三)落实主体责任
所有学校要按照“七查七看” 的要求,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辩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建立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责。
(四)全面督促隐患整改
要督促各学校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举报电话或信箱,对师生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 隐患查实的要对有关学校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并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五)层层压实分包联系责任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活动领导分包联系责任,市教育局领导包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县(市)、区教育局领导包乡镇和直属学校,中心校领导包学校。隐患排查期间,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暗查暗访或督促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
(六)加大监管检查力度
要将安全风险等级较高、近3 年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等学校,列为检查的重点,增加检查频次。要加大警示约谈、通报曝光力度,绝不姑息迁就。检查人员因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严格安全责任追究
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快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健全安全标准,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全行业、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九)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
3月20日前,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将本次隐患排查活动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联系人:刘卫东 电话:3519007
新乡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