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与南京大学等六所大学联合开展2014年自主选拔“自强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6 04:41:33浏览次数:4197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再次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政策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覆盖面,为长期学习和生活在这些地区且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勤奋上进的高中毕业生提供更多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六所大学(以下简称“六校”)2014年共同实施自主选拔“自强计划”。
1、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中学,以及全国所有的乡镇农村中学招生。考生本人应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农村户籍的考生优先。
2、报名和选拔方式
2014年六校自强计划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报名网址为http://www.join-tsinghua.edu.cn。考生可报考六所高校中的任意三所高校。“自强计划”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个符合推荐条件的中学至多可推荐3名学生。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中学按照已公示的标准和程序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选拔结果和推荐理由应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被推荐的学生在http://www.join-tsinghu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网上报名申请表同时下载打印中学推荐表,由中学负责人填写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的详细描述,同时,由中学提供关于被推荐人选拔情况标准、遴选程序、公示信息反馈,以及说明被推荐学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并加盖中学公章;网上上载已签字和盖章的网上报名申请表、中学推荐表、中学关于被推荐人选拔情况标准、遴选程序、公示信息反馈和说明被推荐学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
六校将依据考生网上报名和上载的所有资料,分别组织专家独立评审,并初定于2013年12月23日前后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只对给予该生初审通过的高校有效。
六校自强计划初审后的选拔和录取安排由各高校自行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各校组织的后续相关选拔和测试活动,具体办法由六校依据各自情况和政策分别公布。
特此公告。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