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 09:01:18浏览次数:4921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属各学校及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国工会十六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总《全国产业工会举办职工技能比赛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教育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全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是新乡市劳动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教育工会组成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1.领导小组组长:刘建学(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世良(市总党组成员、副主席);副组长: 谢克钰(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科长)、刘毅(市教育工会主任);成员:张洁(市教育工会副主任)、陈惠莉(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科员)、刘辉(市教育工会科员)。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工会,刘毅兼主任,陈惠莉兼副主任。
2.市竞赛领导小组聘请相关学科专家、特级和高级教师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者的教学技能情况进行评审。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属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竞赛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和本单位竞赛活动的有关事宜。
二、竞赛内容
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共设9个科目:高级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下同)英语教学、体育教学、艺术(音乐、美术)教学;初级中学地理教学、历史教学、政治教学;电教系统(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高中语文教学、初中英语教学、小学英语教学。
各县(市)区、市属各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设定的全市竞赛科目基础上,增设其他竞赛科目并自行表彰。
三、竞赛要求
1. 各县(市)区、市属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报市竞赛办公室,一式两份),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2.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并要注意抓好赛前培训和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3.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竞赛为契机,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未经选拔程序而直接申报者,一经发现,收回荣誉称号,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教学能手、教学骨干、教学新秀、教学标兵的宣传力度,对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要积极组织推广应用。
6.今年的教学技能竞赛,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参赛者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为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参赛名额向县区乡倾斜。
7、电教系统所设科目,由市教育局电教馆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竞赛细则。竞赛的优胜者由市电教馆向市竞赛办公室报名单统一表彰。
9.对设定的全市竞赛科目,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属各学校应在各自竞赛基础上,按成绩排序向市里推荐。在向市竞赛办公室推荐前,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推荐。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自行增设的竞赛科目,评审结果公布前也要进行公示。
10.为了保证各类学校教师的参与积极性,今年拟对按照学校级别进行分类考评,具体考评办法另行下发。
四、参赛名额
各县(市、区)高中每科各5名,初中每科各7名(其中辉县市、卫辉市每科各增加1名);各区高中每科各2名,初中每科各4名;市属各类学校每科各1-2名。(其中,市一中、附中、市十中、铁路高级中学、市二十二中每科各2-4名)。
电教系统各科参赛名额由市电教馆负责分配。
五、表彰奖励
1.竞赛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9名:高、初级中学、电教系统9个科目各1名。高中每学科前12名,初中学科前10名,电教系统高中语文、初中英语每科前6名,电教系统小学英语前4名,推荐参加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组织开展的2015年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各奖次获得者由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获得者由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授予“新乡市教学标兵”称号)。
2.对特等奖获得者,原则上由市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观摩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予以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申报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
3.本着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重在精神鼓励。各县(市、区)和各参赛单位可酌情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参加市级竞赛教师的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市属各学校要按所分配名额积极向市竞赛办公室报送材料。同时,各县区报送本地各科参赛教师名单的电子版。本次竞赛活动不向参赛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2.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同时报送竞赛活动小结一份, 内容包括竞赛科目设置、组织机构、参赛人数、评审原则和方法、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拟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之用。
3.参加竞赛者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新乡市教育系统2015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 (A3纸双面打印);
(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3)所授科目教案1份;
(4)2013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5)同教案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影音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
报送的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须用A4纸打印。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4.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2日。
报送地址:新乡市平原路599号中原银行北六楼633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张 洁 3666355 13782558868
刘 辉 3666355 13403731311
附件:
新乡市教育系统2015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