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魅力一中 辉煌卓著
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的通知
注:1.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是指涉及学校(一个班以上)师生共同参加的校外集体活动;由师生(5人以上)参加的各类庆典演出及其他各类社会活动。
2.组织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前将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和合同(以上均一式两份)递交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