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为了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更好地为青年教师的发展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经校团委、教务处研究决定,在全校青年教师中开展教学基本功比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赛对象
四年以下教龄(即2007年及2007年以后到一中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比赛项目
电子课件制作、钢笔字、普通话。
三.比赛形式及计分办法:
1.各年级先进行初赛,各年级根据自己年级特点以恰当合理的方式推荐出参加全校比赛的选手。
高一新老校区各4人 、高二新老校区各4人、 高三新老校区各4人、少儿部新老校区各3人、行政组新老校区各2人.
2.分值分配权重:
电子课件40% 钢笔字30% 普通话30%
每一位参赛选手三项比赛结果取总分排序确定名次.
四.比赛时间
初赛:各年级自行安排, 11月15日前将参加学校比赛的老师名单报校团委。
决赛:11月17日下午在新区阶梯教室举行。
五.参赛项目说明
电子课件由参赛选手自己抽时间于11月15日前独自完成,上
交课件必须是原创,对于抄袭,照搬的课件评委会将加以鉴别,如果确认是伪作或别人代作将取消参赛选手各项评比资格,11月 15日将参赛课件作品交新老校区团委;钢笔字由学校统一印发内容,统一用纸,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通话比赛由参赛选手抽取备选文段进行诵读,评委打分. (详见评分标准)
地点:初定新区各年级阶梯教室.
六.奖项设置
1、学校奖项设置:一等奖8人;二等奖12人;优秀奖10人。
各年级可根据各自情况,设立年级奖项,并进行表彰.
2、对获奖老师学校将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展示其作品.比赛结果和作品将视具体情况上传校园网站.
七.评委:聘请我校与比赛项目相关的老教师及专家进行评审,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
新乡市一中 团委 教务处
2010年11月9日
附件:
一.课件制作比赛标准(供参考)
1、保持原创性:课件必须来自或源自教学生活,可以参照网络和同事资源,但必须自己完成,不能为照搬、抄袭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