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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关于开展评选“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3 04:30:51浏览次数:3495

 

关于开展评选“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的通知
接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评选“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评选“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的通知》要求,鼓励广大教师在进行学科教学时积极融入法制教育内容,提高对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效果,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法制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望我校教师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参加;参与本论文评比的教师,请于2012年3月10日之前,按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新老校区科研处。
                                                  科研处
                                                2012-02-12
 
 
新乡市教育局文
 
 
新教法〔2012〕6号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评选“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
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市区各民办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评选“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的通知》要求,鼓励广大教师在进行学科教学时积极融入法制教育内容,提高对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效果,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法制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普法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体现“中小学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的精神,紧密结合我市法制教育实际,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进入课堂主渠道,将学生的法制教育与各学科教学密切结合,把法制教育内容积极渗透在各学科教学之中,努力探索新时期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成为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三、论文内容
1、如何利用学科教学中的有关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的经验、方法与成就;
3、学生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的有关思考与建议。
四、工作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学生法制教育与学科教育的结合;联系实际,内容真实、生动。
2、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的论文一式两份,20005000字,A4纸打印。论文封面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邮编与联系电话。应填写《新乡市“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论文汇总表》(见附件),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文秘室(520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wj121@126.com。
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报送论文时要认真把关,严格筛选,确保质量,切实杜绝网上抄袭现象,发现抄袭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减少下次报送数量。
四、评审与奖励
1、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由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2、市教育局将选其中部分优秀论文参加省教育厅评选,并由省教育厅进行评奖,获奖者将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
联系人:郝伟杰,联系电话:3519006。
  
附件:新乡市“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论文汇总表
 
 
   一二年一月十三
 
 
附 件
 
新乡市“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论文汇总表
 
单位:
论文名称
作者
单位
备注
 
 
 
 
 
 
 
 
 
 
 
 
 
 
 
 
 
 
 
 
 
 
 
 
 
 
 
 
 
 
 
 
 
 
 
 
 
 
 
 
 
主题词:法制教育 学科教学 论文评选 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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