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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校园照明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6-07-06 08:54:31浏览次数:3979

 

为了保证学校校园、教学楼、实验楼、图书楼、学生公寓等地方的正常照明,为全校师生营造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该制度。
     一、校园照明体系包括:校园照明、楼梯照明、走廊照明、室内照明等。
二、校园照明系统的设置、巡查、维修既要坚持安全第一,又要兼顾到节约、景观等。
三、校园巡查由总务处牵头负责,由水电值班人员具体落实。水电值班人员要经常巡查各处的照明及其他相关设施,校园的照明设施必须每两周全面巡查一遍,并做好巡查记录。若遇到重大活动,在活动前要增加巡查一次。
四、校园照明巡查实行首问负责制,谁首先查询到或首先接到报修申请,谁就要负责到底,自己解决不了的要交给专业人员解决。对于首问不负责或是负责不力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罚。
五、若遇到突发停电等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并迅速判断是校内故障还是校外故障,若是校内故障,要立即检修;若是校外故障,应及时向供电部门询问停电情况和恢复供电的大致时间,来电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校内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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