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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6 06:05:30浏览次数:3951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案例资源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工作的通知》(教师〔2014〕362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遴选一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典型案例,为下一步开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资源、建立省级和市级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库奠定基础。发掘并推广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应用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培训机构以及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征集案例资源。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典型案例包括微课程、课堂实录等,主要体现一线教师围绕教育教学中的某个问题、知识点等应用信息技术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优化了课堂教学,转变了学习方式。微课程应采取“叙事方式”描述应用信息技术的过程,包括计划准备、实施、成效及反思等,一般不超过15分钟。课堂实录为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视频录像,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教学设计、课件和教学反思等辅助材料。
2.提交的资源应为视频、演示文稿、Flash、网页等格式。单个文件大小建议在500MB以内,其中视频资源的推荐标准为: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码流不低于256Kbps。
3.申报资源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申报人为相应资源的开发主体,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
四、征集评选与使用程序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工作的通知》(教师〔2014〕362号)要求,创新工作做法,积极引导一线教师开展典型案例建设,认真组织本单位资源的征集、遴选和推荐工作。
2、各单位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上报时尽量覆盖不同学科(领域),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各单位请于5月19日前统一将资源汇总表(附件2)、资源信息表(附件3)和资源(刻录成光盘)报送至市教育局师训科,同时提交资源汇总表和资源信息表电子版。
3、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有关规定分类评选出一、二等奖,将获奖资源纳入新乡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质课程资源库,并出具相应证明。评选出的一等奖将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参加省级学科资源征集评选活动。教育厅将对入选作品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对于特别优秀的案例资源,将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市教育局将对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市教育局师训科联系,联系人:陈惠莉;电话:3519013,电子邮箱:xxjyjsxk@163.com
附件:1.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推荐名额一览表
2.资源汇总表
3.资源信息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14年5月7日

附:文件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doc
文件类型: .doc b46cf3ec1507e194bb17b59560f0a8db.doc (79.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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