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魅力一中 辉煌卓著
学生管理
新乡市一中德育督导活动实施方案(校字[2009]33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乡市一中2009-2010学年度学校工作意见》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进一步巩固“学习华阳中学,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特别是在全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大环境下,转变教育观念,更新育人理念,实行“以人为本,人本关爱”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育心”教育,更显得重要和紧迫。
德育工作是学校的常规工作,它不仅仅是班主任的职责,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有责任。事实上德育无处不在,学校没有无德育的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德育的实效性,是学校常抓不懈的工作。
为了全面了解我校德育工作现状,及时发现管理育人中出现的问题,科学诊断德育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我校德育实效性和学生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建立德育督导制度并成立相应的机构。
一、组织结构
1、德育督导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修国
副组长:王艳萍 李亚先 李纯路 张彩霞 边世洲
成员:李华轩 荆彬泉 刘伟 武新军 王红涛 邢作庆 吕庆生 王现然 张启 王军安 杨金成 郭义林 赵冰
2、德育督导活动办公室
主任:李亚先
副主任:李华轩 荆彬泉
成员:刘伟 武新军 王红涛 邢作庆 吕庆生 王现然 张启 王军安 杨金成 郭义林 赵冰
3、德育督导小组
新校区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刘伟
成员:吕庆生 张启 王军安 郭义林 武新军
老校区
组长:荆彬泉 副组长:王红涛
成员:邢作庆 王现然 杨金成 赵冰 武新军
二、运行与管理
1、督导对象:全校各班班主任,特别是学生、家长反映意见较大、育人效果较差、班级学习成绩较差的班主任。
2、督导内容:班主任对学校和年级的常规管理要求及各项活动开展的落实情况;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现象。
3、评价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4、督导小组集体开展督导活动,每周至少两次,每次活动至少有三位督导员参加。
5、在督导过程中要注重“督”和“导”的结合,不仅“督”而且“导”,强化“导”的功能。
6、督导小组在督导过程中,要找学生询问相关情况,切实了解育人的真实情况,听一节主题班会课,原则上应及时向督导对象反馈督导意见,与班主任进行充分交流,也可以将意见汇总,责成专人向督导对象反馈。
三、督导结果的运用
1、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优秀班主任,,结合学生的育人情况,在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培训会上予以表扬,也可以作为典型发言。其结果作为班主任聘用、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
2、对在过程督导中发现的工作懒散、育人观念陈旧、不能贯彻执行学校德育工作、疏于管理,造成班级纪律混乱的将予以批评;第二次督导再发现类似现象的,将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仍没有改正的,将建议有关部门给与撤销班主任职务处理,并取消班主任任职资格。
四、做好全面细致的督导
校级督导是最高级别的督导,因时间关系,督导的对象有限,因此希望集中督导和分散督导相结合。各年级可以依据本方案,以对学生负责、对学生的成长负责、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对学校的发展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本部门班主任的督导。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想方设法提高班主任的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使我们的班主任各个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最终使我校的班级都成为充满活力、学生潜能得到充分挖掘的和谐班级。
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如下: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寄宿制学生公寓管理日常行为考核细则(试行)
根据我校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把我校公寓建设成为文明,整洁,安静,安全的生活校园。依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住校生在宿舍的行为表现以奖、扣分的形式进行考核。
一、 扣分考核:
1、 住校生不服从宿管老师的正确管理、教育,顶撞、辱骂宿管老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视情节每人扣3-5分。
2、 未经宿管老师批准,擅自调换宿舍或床位的住校生,视情节每次扣1-2分。
3、 无年级领导和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留在宿舍不上课的住校生每发现一次扣2分。
4、 午休、夜休期间,无正当理由,在公寓锁门后迟到者,扣1分;休息后迟到的住校生发现一次扣2分;未经请假而夜不归宿的住校生,每发现一次扣10分。
5、 夜休期间不在本宿舍住,在外寝室留宿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
6、 午休期间未归的住校生,每次扣1-2分。
7、 午休、夜休期间不在学校住宿但有假条,却未将请假条交于宿管老师的每人次扣1分。
8、 午休、夜休期间,未按时上床休息者,每人次扣1分,经管理老师督促后仍不上床休息的则加倍扣分。
9、 午休、夜休期间听随身听、收音机各种播放器材,使用手电、手机,每人次扣2分,并没收使用的东西。
10、住校生起床后不按要求叠被子,自己物品未按规定摆放者,每人次扣1分。
11、住校生不使用统一发放物品的,每人次扣1分。
12、个人纸篓、垃圾袋在检查卫生前未清理干净、未投入垃圾箱者,扣1分;宿舍地面不干净、阳台、卫生间不整洁,扣当天值日生1分。
13、公用卫生间、宿舍卫生间使用后不冲洗者,每次扣1-2分。
14、住校生在公寓内,乱帖、乱写、乱画、钉钉子(含衣服挂钩)每人次扣1分,不确定者本宿舍每人扣1分,并令其恢复原状。
15、住校生在公寓内踩桌子、椅子、坐在桌子上、衣柜里,每人次扣1分。
16、住校生在公寓内向窗外、室外、楼内,乱扔垃圾杂物、泼水、扔瓜果皮、吐口香糖、倒饭菜、吐痰,以及将饭菜、杂物倒入洗梳池内、公用卫生间、热水器上,则每人次扣2分。
17、在热水器前洗头、梳洗每人次扣1分。
18、乱动电源、配电箱者,每人次扣3-5分。
19、住校生私用除学校安装的照明灯具和台灯以外任何电器者,每人次扣2分。(并没收东西)。
20、住校生损坏或破坏公物的每次扣5-10分,并视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
21、住校生对宿舍门反锁者,每人次扣1分。不确定者本宿舍内每人扣1分。
22、住校生在公寓内吸烟、喝酒者,每人次扣10分,再出现加倍扣分。在宿舍内发现烟头、酒瓶,不确定者宿舍内每人次扣10分。
23、住校生到学校明令禁止的地方去,每人次扣2-3分。并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
24、住校生在公寓内打扑克,每人次扣2分,聚众赌博每人次扣10分。
25、将非住校生、外校生擅自带回宿舍,每人次扣2分;留宿非住校生、外校生的每人次扣10分。
26、住校生将外校人员引到公寓楼骚扰斗殴的每人次扣20分。
27、住校生在公寓内打架斗殴的每人次扣15-20分。
28、住校生如拿危险器械打闹每人次扣10分,宿舍内发现危险器械每人次扣5分。
29、在公寓打闹、大声喧哗、跑动、大声唱歌、吹口哨、大声放复读机每人次扣2-3分。
30、违规使用蜡烛的每人次扣2-4分。
31、住校生在公寓内玩球,每人次扣2分,并没收器材。
32、住校生用手脚打踢宿舍门的,每人次扣1分。
33、宿舍无人未上锁,扣当天值日生1分,如有财物丢失,责任自负。
34、住校生不自带钥匙,不自行开门,将钥匙放在门窗上,扣当天值日生1分。
35、早操无正当原因不出操的每人次扣1-2分。
36、住校生谎报真实姓名、班级、寝室的在原有基础上加倍扣分。
37、住校生夏季不按规定使用空调,冬季违章使用暖气中热水者,每次扣2分,造成损失的要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宿管处常规考核扣分标准,在具体执行中,宿舍管理员有权根据违纪情节的轻重、认识改正错误的态度多扣分或少扣分,对于严重违纪的经批评教育后仍有故意违纪行为的住校生,可建议学校给予校纪处分。
二、奖分因素
1、敢于揭发违纪行为者奖励2-5分。
2、主动在公寓内做好人好事的奖励1-5分。
3、见义勇为者奖励2-10分,并报学校存档。
三、实施办法
各楼层宿管老师根据以上细则每天对本楼层住校生进行考核登记,每天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同时填写违纪扣分卡,并登记违纪反馈通知单,每周将各人所扣分的和通知学生,累计分数达到处罚的学生名单要上报宿管处。
四、扣分累计和处罚规定
1、累计分数达到10分,黑板通报批评。
2、累计分数达到15分,停止住宿一周。
3、累计分数达到20分,停止住宿二周。
4、累计分数达到25分,停止住宿一个月。
5、累计分数达到30分,停止住宿一个学期。
6、累计分数达到35分,停止住宿。
注:1、所有分数均累计至毕业时间。
2、违纪者除正常扣分外,结合《住校生违纪处罚条例》和《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校纪处分。
老校区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51号
电话:0373-5082653
传真:0373-5082653
邮编:453000
东校区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东段
电话:0373-5056100
传真:0373-5056100
邮编:453002
南校区
地址:新乡市丰华路南段
电话:0373-3552588
传真:0373-3552501
邮编: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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