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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一中“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6-13 07:20:03浏览次数:5288

     根据新乡市政府“安全新乡”创建活动文件(新政办【2009】140号)以及《新乡市教育系统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新教安全【2009】473号)的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的综合治理,全力构建管理网络,有计划、有部署地推进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政府“安全新乡”创建活动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新乡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以“保安全、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乡市一中“安全新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修国
      副组长:王艳萍、李亚先、李纯路、张彩霞、边世洲
      成 员:各科室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安全文明校园”、“安全管理先进学校”等一系列创建活动,使全体师生领会“安全新乡”创建的精神,并到2012年确保学校达到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求师生平安,秩序井然,使我校“安全新乡”创建活动中在全市起到示范性作用。
四、工作步骤
       “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分四步实施。
    (一)制定方案、动员发动阶段。2009年9月初,根据市政府创建工作意见,制定“安全新乡”创建实施方案和标准,召开会议,广泛动员。
    (二)全面启动、初见成效阶段。2009年9月—12月,各科室、各班按照全校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
    (三)整体推进阶段。从2010年开始,深入开展“安全新乡”创建活动。由领导小组对相关科室进行验收。
    (四)总结完善与巩固阶段。到2012年,全校达到“安全新乡”创建工作标准并在全市起到示范性作用。
五、主要任务
           根据“安全新乡”创建精神,学校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创建安全学校的工作重心:
      1、强化监察执法职能。2、加强安全监管能力,探索安全监管新模式。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4、把好安全行政许可关。5、强化安全保障基础,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6、加强事故灾难应对能力。7、加快建设安全信息体系。8、健全安全费用制度,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全面推进责任险。9、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六、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势下学校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充分利用班会课、板报、传单广泛宣传,加强学习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知识等。积极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2、定期安全知识讲座,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邀请专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重点是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3、完善制度,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创建“安全新乡”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
      4、排查隐患,安全工作防患未然。
            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学校存在的安全和卫生隐患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并一一进行登记造册,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全面推进责任险。
学校每年要有不低于5万元的安全专项资金,以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
       6、开展活动,创建工作不拘形式。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4创建活动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5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等措施促使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7、强化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到位。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安全新乡”创建精神。确保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课任老师、教工、家长及学生本人的责任。并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家长和走读学生签订走读协议书,加大督察力度。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齐抓共管,落实到位,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乡市一中          
200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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