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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做好2017年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8 05:01:28浏览次数:3016

 

教办基研201720号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暨基础教育课程要求,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17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近三年参加过校级小课题研究; 
    
(2) 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3) 须参与过一项市/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须提交证明材料)  
 
 学校将根据市教研室课题指标数量择优推荐,
 
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
 
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的研究。
 
2.课题研究内容:可参考《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参考指南)》(见附件6),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实际,将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3.课题研究周期:1-3年。
    4.课题申报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方式。以各县(市)、区教研室、局属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5.申请立项者要认真填写《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未经立项的课题,不得参加课题评审。
6.各单位统一汇总立项名单,打印excel表格(格式如下)。

序号
学科分类
课题名称
主持人
所在单位
主要成员
联系电话
 
 
 
 
 
 
 
 
 
 
 
 
 
 

 
二、开题和中期
1.凡申报通过的立项课题,需填写开题报告(见附件2)、中期报告(见附件3),填写内容按表格要求。
2.批准立项的课题须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深入论证,完善研究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并于10月底前将开题报告上报市基础教研室课题办。课题组须按开题报告的计划推进研究,于第二年元月底前将中期报告上报市基础教研室课题办。凡两年结题的课题须在研究一年后提交中期报告。
三、课题结项评审
1.课题实验完成,须认真填写《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见附件4),并由单位领导审定签字加盖公章,将参评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鉴定书、过程性材料、相关成果材料(论文、实验报告、案例等)一并报送市基础教研室课题办(以上材料提供完整一套)。
2.课题评审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正文字体统一用小四号仿宋字,内容完整;立项书与鉴定书材料中课题组成员应完全一致且排序也一致(按其在课题研究中发挥的作用排序)。
3.2017年结项的课题一律用本通知附后表格,不得使用过期表格。
四、课题立项申报、结项评审上报时间
1.我校课题立项申报截止时间为612
2.我校结题评审上报截止时间为612日。
科研处联系电话:老校区5082546  南校区3552518
五、评选办法
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附件: 1.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
      2.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3.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
4.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
      5.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6.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参考指南)
                                 
                   
                                20173 月 3 
附件: 1-6
2017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结项申报各类表格.doc
文件类型: .doc 9d1ad5af9e2d14b8da71dfece56837f7.doc (185.50 KB)
2017年市教研室课题立项汇总表.xls
文件类型: .rar 03e20aeaee6e562954de1d327738c1bf.rar (5.9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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