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双一流”建设作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吹响了新时代“双一流”建设的号角,意味着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进入了新时代。
一流大学不仅体现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而且象征一个国家科学与文化实力。在没有各种大学排行榜之前,一流大学或著名大学是社会对一所大学的整体评价,其根据是一些不成文的社会共识:一是有卓越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实践,而且能够一以贯之,形成自己的特色,如巴黎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柏林大学等都是如此;二是教师水平高,有一批大师级教师,如美国加州理工学院虽然是所小型学院,却拥有众多院士;三是学生整体素质高于一般大学,并且培养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著名校友,如法国巴黎高等师范学院这所小型师院就因为培养出微生物学家巴斯德以及著名的文化总统蓬皮杜而受到世界关注。
由此可见,一流大学既可以是具有卓越科研实力的研究型大学,也可以是特色鲜明的行业型院校;既可以是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也可以是“小而精”的学院;既可以是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老牌大学,也可以是锐意变革、勇于创新的后起之秀;既可以致力于培养世界领袖,也可以专注于锻造工程巨匠。一流大学的精髓在于拥有一流的办学理念,而一流大学的个性则体现在使命担当、战略选择和发展目标的差异上。无疑,一流大学既有共性又各有特色,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但是,自从西方国家的大学排行榜盛行以后,一流大学就基本被固化于若干所精英化的研究型大学。这是值得商榷的。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主要也是以西方国家的大学排行榜为标杆。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向普及化阶段过渡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更应注重从我国国情出发,紧密对接社会需求、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的,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因此,新时代加强“双一流”建设,要以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为目标,既建设学术性研究型大学,又激发不同类型高校争创各种类型的一流。其实,不同类型的高校各有所长,都有争创一流的潜质。传统学术性研究型大学可以办成世界一流大学,在某些领域具有特色的应用型大学同样有望办成世界一流大学。因此,在“双一流”建设中,应坚持统筹兼顾、多元发展。
大学与学科休戚相关。一所一流大学必然拥有一个或数个一流学科。从世界范围看,多数世界一流大学都是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但学科齐全并非一流大学的必要条件。不少高校从建校之初就选择有限的几个学科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并举全校之力将其发展成为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其创立之初仅创设土木系、机械系和化学系三个系,该校的办学目标定为在有限的领域培养引领世界科技变革的先驱者。同时,诸如加州理工学院、印度理工学院、巴黎高等师范学院,莫不是凝聚合力重点发展有限的几个学科,据此成为闻名于世的一流大学。从这个意义上说,一流大学的根基在一流学科。一流学科不应局限于研究传统的“高深学问”。“双一流”建设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根本指向,所谓“中国特色”就是立足中国具体国情、直面中国现实问题。因此,一流学科建设应立足现实问题,有自己的价值标准。
“双一流”建设需要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发展生态,而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发展生态必须辅之以多样化的发展标准。一个合理的高等教育系统犹如一支乐队,既要有钢琴的演奏,也需要大、小提琴等的参与,如此才能奏出完美的乐曲。每一种类型的院校和学科都各有所长,都可能成为世界一流。从大学演进史看,几乎没有一所世界一流大学是依照固定的模式发展起来的,无一不是在漫长的探索中实现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应积极引导有实力的地方院校根据自身特色和区位优势,设定差异化战略目标,激发地方政府、行业参与“双一流”建设的积极性,实现大学、政府与社会的动态联合,促进高等教育形成多元发展态势。
竞争是高校实力提升的基础。“双一流”建设应打破身份固化,打破一劳永逸的“标签化”思维。一流的身份并非终身享有,而是可进可退、动态调整的。“双一流”建设应辐射全国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所有有实力、有特色的高校和学科,不论出身都应有机会跻身“双一流”。只有这样竞争,才能通过“双一流”建设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普遍提升,为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