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一阶段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
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学校,师大附中,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郅晓峰同志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讲话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各地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5月7日——12日。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分工,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建立工作联动、工作通报、责任查究等机制情况。
2.各县(市)、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情况,主要是学校开展集中教育、专题教育等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是农村中小学校。
3.对重点水域的分类管理及隐患排查情况,主要是水库、河道、水渠、坑塘、渡口等危险水域配备防护、救生设施,设置防溺水警示标牌。
4.对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管理情况,主要是建立日常巡查巡防措施,重点对水库、河道等危险水域进行实地检查情况。
5.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以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和回执回收情况。
6.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三清三明四到位”落实情况。主要是①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②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③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④未成年人预防溺亡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到位;⑤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到位;⑥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到位;⑦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到位。
三、督查分组
组成8个督查组(见附件)。
四、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包括自查情况),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查。每个县(市、区)抽查4个乡镇(街道)、4个村(社区)以及4所中小学校,要深入到学生、家长;市属学校随机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将这次专项督查活动作为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
二要严格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各督查组要合理安排行程,做好与有关县(市)、区联络工作。
三要及时反馈。各督导组督查结束后,要在当地将督查情况进行集中反馈,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督查组要及时总结督查情况,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做好参加督查工作汇报会准备,提交督查报告。
联系人:刘卫东 联系方式: 13837388739
邮箱:jyj507@163.com
附件: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分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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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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