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省防火委员会关于2017年河南省 “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9 04:43:54浏览次数:4071
教办安全〔2017〕717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省防火委员会关于2017年河南省
“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河南省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地、各学校(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消防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定人定岗;制定活动方案,并纳入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严格落实奖惩。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各地、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月期间,省教育厅联合省消防总队,依托“学生安全教育平台”推出一期消防作业,各地、各学校要发动中小学生学习消防、体验消防。同时,各地、各学校(单位)要在学校(单位)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要利用板报、电视、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开展好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即“讲授一堂消防知识讲座、组织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行动、制作一期主题宣传展板”。
三、加大隐患排查整改
各地、各学校(单位)要在宣传月期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结合电气火灾、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机房、实验室、食堂等进行全方位排查,要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
各地、各学校(单位)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10月31日、11月23日前报省教育厅办公室。
联系人:袁渊,电话:0371-69691255
邮 箱:bgsaq @haedu.gov.cn。
2017年10月27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