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河南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中学: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春节寒假期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寒假有关工作安排
(一)寒假时间安排。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和《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小学放假时间的通知》(新教基〔2014〕226号)规定,我市中小学寒假共4周。全市中小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起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止,全市中小学校2017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日)起正式上课。各单位要严格保证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放假、开学时间,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变更。
(二)要真心实意做好关心师生特别是困难师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细致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了解实际情况、倾听师生意见建议。要落实好教师待遇政策,细致务实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重点看望帮扶经济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因公牺牲(伤残)教师及遗属等群体。
(三)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安排好师生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教育系统干部师生模范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引导师生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走进群众、 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宣传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要合理控制学生寒假书面作业总量。按照《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教基〔2009〕657号)规定,各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低年级不得布置寒假书面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书面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要加强学科之间教师的沟通与协调,对作业的类型、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研究和评价,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让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和孝敬老人、服务社会的意识。
(五)严禁寒假期间办班补课。各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六)认真做好教师走访家庭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的有利时机,把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作为寒假家访的重中之重,抓紧安排与学生父母的沟通,把工作抓早抓好,推动落实,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七)以安全教育和排查防范为重点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和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原则做好假期师生安全工作。结合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等关键节点,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微信群等途径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重视家庭在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密切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做好电信网络诈骗、校园网贷等金融风险防范教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冬季交通安全。加强防治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增加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防范,避免因滑冰溺水、燃放烟花爆竹、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积极引导师生做好社会实践安全预案,确保假期出行安全。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安全。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师生做好预防。
二、妥善化解处置矛盾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和各种苗头性隐患,特别是针对民师、临时代课教师等特殊利益群体要逐人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扎实做好化解和包保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稳定在当地,严防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三、严守廉洁纪律,严防节日不正之风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洁建设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廉洁从教教育,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严防各类“节日腐败”。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要求,坚持勤俭文明干净过节。
四、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应急协调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春节期间启动日报告制度,每日17点前将当日信息上报值班室,电话3519004(节假日值班)。对因擅离职守、贻误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落实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对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进行检查。
新乡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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