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研室课题(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要求细则
发布时间:2017-05-31 10:29:30浏览次数:4549
2017年教研室课题(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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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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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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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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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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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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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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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
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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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已有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主持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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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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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求:
申报市级课题的主持人近3年内须至少主持并完成一项校级课题研究(须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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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市/县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市/县级及以上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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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须参与过一项市/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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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两名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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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前三名须提交结题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退还)。不符合资格要求者其申 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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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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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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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考《2017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自行确定选题。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的课题应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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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考《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参考指南)》(见附件6),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实际,将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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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
(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A4纸.doc文件版格式打印、不可单独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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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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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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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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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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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自己课题信息(电子表格)(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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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电子表格(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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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课题立项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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