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教科规划一般课题申报和省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7 02:20:54浏览次数:7615
科研处通知:
各位老师好,2020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两个重要文件(教教科〔2020〕47号)和(教教科〔2020〕48号)转发给大家,省级评审规格高、要求严,请大家认真研读文件,按要求积极准备,做好申报工作。
1.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申报
(1)主持人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主持过市级规划课题并完成结项;课题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它省教科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省教科规划课题;有未结项的国家或省规划课题者不能申报。
(2)今年新增鼓励申报以“疫情与教育”为主题的课题,着力研究疫情给学校教育带来的影响,探索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
(3)上交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文本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份, 分别单独装订;《汇总表》电子稿。
2.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
(1)申报范围:凡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①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②已经结项的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报告。
③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2)上交材料:成果原件(经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和复印件一套、以及《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的纸质稿,《申报汇总表》电子稿。
我校纸质材料上交时间:3月30日--31日,同时所有材料的电子稿须发至科研处邮箱:xxyz_ky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