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教科〔2019〕10号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直一幼、二幼,市区各民办学校:
现将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新乡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以教育教学中存在的急难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教育发展;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质量效益和实践价值。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人最多只能主持1项和参与1项课题。往年承担全国、省、市教科规划办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三、选题范围
申报者根据工作实际,紧扣教育教学中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自主命题。
四、课题管理
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届时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指导,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五、完成时限
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课题设定时限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如需延期或人员调整者,报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六、课题报送
(一)课题初审: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报的课题初审、汇总及报送;局属学校等单位申报的课题,由本单位初审、按分配数量汇总后直接报送。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数量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1.《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
纸质文本1份+电子稿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
纸质文本2份+电子稿
3.《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纸质文本1份+电子稿
4.单位报送的电子稿文件夹格式:请以“单位名称+立项+联系人手机号”命名。文件夹里的文档排序、课题名称、人员姓名、单位全称等信息,请初审单位仔细核对,以确保汇总表的信息准确无误。
5.单位电子稿发送邮箱:xxsjks@126.com ,单位电子稿发送时间:2019年4月19日之前。
6.单位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时间: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直一幼、二幼,市区各民办学校,4月16日—17日;各县(市)、区,4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019年市级立项申请书、立项评审活页、立项汇总表、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等表格可登录邮箱:jks5081233@163.com直接下载,密码:5081233。
联 系 人:张柯磊
联系电话:0373- 6312220/6312223,15837399877
地 址:南环路与丰华街交叉口新乡市教育局501室
附件:1.2019年度各单位课题申报数量表
2.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