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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一中 辉煌卓著

新乡市一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11 10:29:08浏览次数:7721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党风促校风,带师风,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成果,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总体要求

学校党委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为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有利条件,并对纪检部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学校分管纪检的领导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能,加强对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职员工的监督,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到,党委抓工作不抓廉政建设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抓不好就是失职,切实做到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彩霞  王伟 

副组长:李亚先  李纯路  李秀忠  李华轩  闫宏

  员:侯兆兵 刘伟 王新伟 杜海军 谢铁梅 朱连新赵冰 海鹏 各年级主任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党委书记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违法违纪事项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每年校党委与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结合学校和部门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和动员教职员工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督促各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制定完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议制度,“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经费监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责任。厘清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权力监管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明确、履责有依、追责有据。党委认真记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帐,领导班子成员如实记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手册。

制定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和约谈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每季度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党员干部、教职工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学年上学期末开展半年督查,下学期末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完善《新乡市一中关于加强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新乡市一中招生工作纪律》、《师德师风考核细则》等,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党委要高度重视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利用周四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周五行政会的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定期组织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中心组每年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内容的学习研究会或专题学习。每学期主办12廉政建设大讲堂。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以橱窗陈列、网站宣传等形式,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以招生、工程招标、职称评定、物品采购、资料使用、财务和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的干部为重点,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活动。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宣传的阵地,整合宣传教育资源。通过网站、广播站、校报、宣传展板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立体多元的舆论宣传强势,宣传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思路,营造校园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请纪委、检察领导、专家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制度,并对近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运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引导。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环境氛围。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教风师风建设,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努力实现教育优质、干部优秀,事业成功、干部成长。

(四)、强化监督,责任追究

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持续深化筑堤行动。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设备招投标、干部考核、职称评定、招生、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的检查频度,加强对分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不合理的收费和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形成党委成员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监督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惩戒等刚性规定,一把尺子量到底,发挥责任追究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抓好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继续强化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党政监督,以行风监督员牵头的民主监督,以政策宣传牵头的舆论监督以及以教职工代表牵头的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每年安排部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代表述职述廉,集中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两个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每学期期末就中层以上领导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的行为发放调查问卷,接受教职工代表评议。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干部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或者出现严重违纪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并实行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还要查纠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早日将新乡一中建成一流全国名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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